您所在的位置: 南京知名刑事辩护网 >律师文集>正文

律师介绍

在线咨询

电话联系:15895863888

QQ联系:2221495156

座机:025-84690699

传真:025-84699417

邮箱:2221495156@qq.com

执业证号:13201200610319630

执业机构: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A栋14楼

律师文集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的范围 作者:未知     时间:2018-10-26    来源:未知      阅读数:692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的范围

 《》在法律责任中规定了“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对其适用的范围,即是适用于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或者二者均可以适用,未予以说明。笔者认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离婚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的承担不应受解除方式的限制,也就是说赔偿适用于协议离婚。需要指出的是,在协议离婚时,是否给与赔偿,由当事人双方协议约定。如果无过错方不愿意放弃该项请求权的,夫妻双方应该将赔偿问题与是否同意离婚、、子女抚育问题一并同时达成合意。否则,视为放弃赔偿请求权。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电话:15895863888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A栋14楼
ICP备案号:苏ICP备16068555号-2 Copyright © 2024 http://www.njjt88.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