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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私下协商解决工伤认定申请如何受理 作者:未知     时间:2019-10-13    来源:未知      阅读数:571

职工因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或者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其他伤害事故涉及民事赔偿的,伤害赔偿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问:李先生是某企业职工,在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他与肇事司机协商解决了此次事故,并且与单位协调后放弃了工伤赔偿。请问,此后他还可以申请认定工伤么?

  答:据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解决意见》(津劳局〔2004〕361号)规定:职工因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或者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其他伤害事故涉及民事赔偿的,伤害赔偿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对于自行协商处理伤害赔偿事宜并且当事人明确放弃工伤赔偿的,人力社保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

  综上所述,李先生选择与肇事司机协商解决事故并与单位协调后放弃了工伤赔偿,所以,李先生就不可以再提出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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