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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能判几年?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2-16    来源:未知      阅读数:897

一、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能判几年?

七年以上,酌情减刑,具体情况如下

1、首先主动投案自首行为属于法律上从轻处罚的一个情形,法院在最后的量刑时也会考虑到这一因素。

2、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逃逸行为与受害者的死亡有着直接的关系,在刑法上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从重情节。

3、如果逃逸没有造成人员的直接死亡,那么,从自首的情节来看,法院的量刑会在3年以内。此外,如果积极赔偿,并能取得受害者及其家属的谅解,量刑会得到进一步减轻。

4、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一般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使撤诉并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也会判刑,但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二、具体情况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下,显然是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另外还需要根据造成的后果对当事人进行赔偿处理,具体情况下如果双方达成谅解协议的,还可以有效的减轻判决的结果,具体情况下由司法机关在进行调查取证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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