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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疫情期间不上班有工资吗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2-24    来源:未知      阅读数:512

从疫情到现在,我们已经听从钟南山院士的话在乖乖在家待了半个多月了,为期两周多,根据最新疫情情况,钟南山院士也说了,我们还需要再坚持两个星期,这个消息一发出,大家都各自有想法。

当然,而对于上班族来说,这当然是触头一击,因为他们已经在家这么多天了,再不上班靠啥谋生呢?确实,这的确是个大问题,有很多人都会问,再待下去还会有工资吗?那么,如果因为疫情隔离,不上班会有工资吗?现在我们就具体来看看。



1.普通上班族怎么办?如果有人因为疫情正在隔离、观察期间,企业应当支付在此期间的工作


报酬。且企业原则上不得以提前三十日预告解除或预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对于工资,隔离期间发放的工资肯定不是最低工资标准,而是指劳动合同约定的职工正常出勤状态下即可获得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总之,在隔离留院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仍应按正常出勤对待,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不得以缺勤或旷工扣发和减发。奖金和效益工资等需要按照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2.医护人员怎么办?如果医护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是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如果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中,工作人员受到其他伤害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要素的,如去救治病人的路上因车祸受伤的,或者按照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属于工伤。

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医疗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应当按月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3.对于企业的新要求。企业即使受疫情影响,也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如果企业停工停产,要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

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如果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此次,在疫情期间各行各业的,包括员工个人生活都会受到影响,作为企事业单位的老板和负责人更不容易,他们不仅要考虑员工的安全,同时也要操心后期企事业发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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